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700字
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里由文案君给大家分享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700字,方便大家学习。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700字篇1
英俊骄傲的绅士达西先生,美丽聪慧的淑女伊丽莎白小姐,由于傲慢和偏见而产生的爱情纠葛为线索,描写了四段姻缘故事,文笔辛辣而滑稽,是小微很喜欢的一部作品哦!有兴趣的同学赶快去图书馆吧!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汀的代表作,也是简·奥斯汀最早完成的作品,她在1796年开始动笔,原名《最初的印象》,通过婚姻问题的描写展示了当时英国社会的生活画面。小说讲述了乡绅之女伊丽莎白·班内特的爱情故事。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并多次被改编成电影和电视剧。
《傲慢与偏见》或许是全世界最伟大的爱情小说之一,它“告诉你女性有权过得更好,而不应认为女性理所当然就该怎样”。“反对日常性别歧视”组织的创始人劳拉·贝茨说,是“第一次有人说女性的思想值得倾听”。《傲慢与偏见》于1820__年问世。这本书在评论界得到欢迎,沃尔特·斯科特爵士赞扬奥斯汀“笔法巧妙”,“把平凡普通的事务和角色变得有趣”。
《傲慢与偏见》描写中产阶级男女的爱情与婚姻。在奥斯汀之前,18世纪后期的英国小说中有一股女性感情潮流,充满伤心流泪的感伤情调和为忧郁而忧郁的嗜好。《傲慢与偏见》克服了这种倾向而接近于现代生活。她在小说中运用喜剧的手法表达对生活的严肃批评,探索女主人公从恋爱到结婚中自我发现的心理过程。女主人公和达西的婚姻是作者颂扬的“为天下有情人树立一个榜样”的幸福婚姻。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700字篇2
伊丽沙白的爱情观是值的人们去信仰的,读完《傲慢与偏见》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影象。她用文字培养的气质和内涵,她在那个现实的家庭中脱俗的想法,都值得我学习。
但是今天,我主要写的不是伊丽沙白和达西的浪漫爱情。我要写得是最平凡,最不起眼的夏落克特·卢卡斯的故事。
记得夏洛克和伊丽沙白在一次对简和宾利这件事的谈话中说:“我真心诚意希望简能成功,我认为即使她明天就跟他结婚,她也必定能获得幸福,着幸福不亚于她花上一年的时间研究宾里先生方方面面的性格,然后再跟他结婚所能获得的幸福。他们总是弄到后来差异越来越来明显,彼此烟卷。你既然决心和这个人过一辈子,那你最好尽量少了解读放的缺点。’
夏洛克是个小角色,她的妈妈卢卡斯太太和贝内特太太一样是个市井小民,想要把自己的女儿嫁入豪门从此摆脱贫困,所以无论她如何改变,如何像伊丽沙白一样去读很多的书,也蜕不掉与生具来的市绘之气。毕竟她没有一位像贝内特先生一样的父亲。
她神速的和柯林斯先生订婚了,伊丽沙白很惊奇,为什么会这样?她突然在那一瞬间觉得自己并不了解她的好朋友夏洛克。就像在哪次谈话中,夏洛克对爱情的看法是物质,是生活的保障,不管对方性格怎样,只要能摆脱困难和贫穷。
心理学家毕淑敏说过一句话:‘很多女人都试图用婚姻让自己重生。”
对。夏洛克没错。她或许觉得自己受够了这么多年的贫穷,她想要一次重生。就算没有爱情,她毅然选择了和柯林斯订婚,这样她拥有了房子,土地,金钱。不仅给母亲减轻了负担,还让自己蜕变了一次。而柯林斯呢,他只是一个最最最平凡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小角色,他以为拥有房子,金钱,土地就可以获得爱情。当他来到班内特家的时候,最开始他想要向简求婚,但是班内特太太说简已经有对象了,让他跟伊里沙白求婚,在吃饭的时候柯林斯带着一颗没有爱意并庸俗的心向这位高尚的女子求婚,被拒绝之后,他貌似有一些失落并不是失恋。
夏洛克,柯林斯订婚了。
他们是一类人,一个想要得到,一个想要拿出炫耀。于是他们走到了一起,即便没有爱情。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人像极了夏落特,也像极了柯林斯。没有爱情的生活在一起,没有自我,没有刻骨铭心,没有痛并快乐着。
读完《傲慢与偏见》,我之所以选择了夏落特和柯林斯。是想对身边的人说,我们都要活出自己,都要像伊里沙白一样有所坚持,无论多么困难都不能做夏落特,即使一贫如洗,即使孤独终生。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700字篇3
前几天偶然又读了遍《傲慢与偏见》。
一说起《傲慢与偏见》里的夏洛特,总有人不免惋惜于她成了柯林斯太太,比如伊丽莎白的父亲贝内特先生。他一向把她当作难得的聪慧姑娘,得知她选了柯林斯做丈夫后说她简直比贝内特夫人还要愚蠢,因为柯林斯“天生一副蠢相,既不通情达理,又不讨人喜爱”。
然而,也许正是夏洛特的聪明让她选择了柯林斯。夏洛特的丈夫是她自己争取来的,她大约是早看透了柯林斯这个人,所以顺顺当当地用一些小计谋叫柯林斯被伊丽莎白拒绝还不满三天就向她又求了婚。他们同别的情侣一样口口声声地说着爱,虽然这“爱”或许只有柯林斯一个人相信。但依着斯滕伯格的爱情三元论,他们之间的确可以被称作“爱”,尽管这爱是空洞之爱。“空洞”二字本就带着几分悲哀,用作爱的修饰,这悲哀意味便不免更甚。
夏洛特在婚后的写给伊丽莎白的信里喜气洋洋地赞美住宅、家具、邻居甚至马路,却绝口不提她的丈夫——我总觉着夏洛特她嫁的是生活,至于那个男人是柯林斯还是科恩斯都并不重要,只要他是一位绅士且拥有足够维持绅士阶层生活的家产。夏洛特的婚姻太具有烟火气,伊丽莎白惊讶于“她居然会摒弃美好的情感,而去追求世俗的利益”,甚至断定她的婚姻不会给她带来多大幸福。幸福一事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但在那个时代里,婚姻是受过良好教育又无太多财产的青年女性唯一的体面出路,而夏洛特确乎是没有除柯林斯之外更好的选择——且不论物质和身份上的好处,至少柯林斯没有聪明到可以违背夏洛特的意愿。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700字篇4
读书或是为了情节的曲折跌宕带来的视觉冲击,或是天性本身的兴趣使然,或是仅通过读书来沉淀心性,陶冶性情…
当然,我不否认书中的浪漫唯美让自己爱上飘飘欲醉的感觉,也不否认作者高超的笔法,刻画出栩栩如生的人、事和物,这些都是对读者的吸引力,吸引力成了诱惑,兴趣油然而生。我喜欢国外的著作,我也坚信被几代人追捧的作品绝对有其值得深究、值得借鉴、值得反思的地方。但由于语言的不精,只能阅读译本,这多少有些遗憾,毕竟没有一个译者能将原著中的精神表现的淋漓尽致。
《傲慢与偏见》一听名字,我的第一感觉就是抓不住头绪,这讲的什么?心中毫无概念,待读了前言后才明白这本书主要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出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风土人情。以伊丽莎白与达西的婚事为主线,突出表现了当时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
“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开文第一句话倒是风趣幽默的多,让人不禁莞尔。
伊丽莎白—理智,幽默,俏皮。我最欣赏的是她的理智,理智聪明的女人不多见,理智的可爱的女人更不多见。开始达西的傲慢让她不悦,魏克翰的颠倒黑白让她对达西更加厌恶。所以,她果断的拒绝了他的求婚。达西,上流社会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少爷,英俊的外表,理所当然是女性心中的白马王子,然而,她有自己的原则,她的婚姻必须建立在爱情之上。身份,地位,金钱~当然,结婚不考虑这些因素无疑又是愚蠢的。理智的选择,婚姻少了爱情那么就不完美,更不会幸福。将婚姻建立在爱情基础之上,无疑聪慧的选择。后来,伊丽莎白通过达西的留信才明白一切都是误会。达西才是真正的受害者,魏克翰其实是外善内恶之人。伊丽莎白为自己的愚蠢自责后悔,对达西也有了改观。尤其是达西第二年夏天回来后待人接物均彬彬有礼。她的偏见彻底消除了,也渐渐对达西有了情意。
作为不同阶级的人,达西和伊丽莎白的结合遭到阻碍。对达西姨母嘉苔琳的讽刺之言,我印象最深的是这段反驳的话:嘉苔琳夫人,你这种异想天开的要求真是不尽情理,你说的许多话又是浅薄无聊。要是你以为你这些话能够说的我屈服,那你未免太看错人了。你姨侄会让你把他的事干涉到什么程度,我不知道,可是你无论如何没有权利干涉我的事。因此,我请你不要再为这件事勉强我了。好个理智又犀利的女人,读到这时,我不禁为她拍手称快了。
达西,怎么说?开始的傲慢态度确实让人很不爽。不过,如夏禄蒂所言:他虽然骄傲,可不像一般人的骄傲那样使我生气。因为他的骄傲还说的过去。这么优秀的一个青年,门第又好,又有钱样样都比人家强,也难怪他要自以为了不起,照我的说法,他有权利骄傲。而且通过后面的内容介绍,我接受了达西的傲慢,再如书中曼丽所言:虚荣和骄傲是截然不同的两件事,尽管字面上常常当作同义词用,一个人可以骄傲而不虚荣。骄傲多半不外乎我们对我们自己的评价,虚荣却牵涉到我们希望别人对我们的看法。达西的傲慢中有自信以及不善言谈,而让人多少有些放大化的曲解。正如伊丽莎白之言:要是他没有触犯我的骄傲,我也很容易原谅他的骄傲。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骄傲,当你把别人的骄傲拿到台面上来讲时,尤其这个人本身也有引起注意的本钱,无疑也加重了外界对这种观念的肯定。所以,身世极好的达西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自然他的骄傲便成了人们口中的傲慢,也更扩大化了。
我本人很喜欢达西,达西的善良、大度均是我所欣赏的。对于破坏其妹名节,侵占其财产的魏克翰。他没有大肆张扬,而且还主动促成了他和迪莉娅的婚事,替他还赌债,为他找工作。震撼的同时,我为伊丽莎白感到幸福,多么完美的情人,尤其是在遭拒婚时,达西却放下男性尊严继续追爱。达西的隐忍、绅士风度以及始终如一的真爱,竟让我为他感到有些心酸。
魏克翰,不得不说,一个很好的讽刺性配角。我不管是看书还是看电影,都比较容易入情节,有时会为了主角间的误会,伤害而郁郁不乐,有时还会对反面人物恨得咬牙切齿。当然,我不得不佩服作者或演员,能将角色描写和演绎的如此生动,真实。魏克翰,通过作者的描写,我认为他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他做尽了不耻的事,却仍旧和原来一样举止风雅,笑容可掬,谈吐安详的样子。至此,我真想大骂一声:好个厚脸皮的人。练就这一身的“铁皮功”,真不知道他是不知羞耻为何物还是本就不在乎别人的目光。虽然有“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的名句,可是超出了为“人”最基本的度,竟然还脸不红,气不喘的走自己的路,那我剩下的就只有鄙视了。
“美少年和凡夫俗子一样,都得有饭吃,有衣穿”读到这句话时,我差点笑喷了,迫不及待地与舍友分享了这句话。一个人的外表仅是皮相而已,讽刺了魏克翰俊美外表下一颗世俗的心。他不是神,不是佛,仅仅是一个长得出众的人而已,也免不了通过婚姻得财的想法。我原谅他的行为,仅仅是原谅而已,却不接受。我也不是神,我也会鄙视他却无权鞭笞他。他的选择仅是当时社会的一个典型代表而已。我只是感叹,在那时,有谁会宣扬婚姻必须有爱情呢?即使在现在,结婚大多数也只是在恰当的时间遇到一个适合的人而已。
吉英,一个温柔如水的女子。我在心中给她加了个标签~淑女中的极品。小小自怜了一下,可能这辈子与淑女无缘了。伊丽莎白曾讲:她感情丰沛却在性格上稳定。夏禄蒂也大发感慨:要是一个女人在她心爱的人面前,也用这种技巧遮遮掩掩,不让他知道她对他有意思,那她就可能没机会博得他的欢心。结果却如她所料,彬莱格确实喜欢吉英而未有进一步的发展。不过幸好,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我欣赏吉英的性格~情绪不外漏。却不否认,我排斥这种“面具”。不过,谁没有“面具”呢?尤其在这竞争力强盛的世界,不带面具,称“单纯”抑或是“傻”?一个很容易被人读出心思的人很危险,是吧!很高兴吉英不是狡诈之人,不过这种性格上的自我保护行为用在亲人,朋友以及爱人身上,那就有些过了,适当的释放自己的情绪,更显亲近,信任,不是吗?
夏禄蒂,一个对事物很有见解的人,却选择了金钱婚姻,我有些不解。“你知道我不是个罗曼蒂克的人,我绝不是那样的人,我只希望有一个舒舒服服的家,论柯林斯先生的性格,社会关系和身份地位,我觉得和他结婚,也能够获得幸福,并不下于一般人结婚时的所夸耀的那种幸福。这段话细想来,我觉得她很现实而且现实的有些可怕。她追求的仅是物质方面的享受,那精神上呢?虚荣心的满足吗?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这样以钱为幸福指标的大有人在,我在批评这些人的同时,也同情他们。我觉得她一定不明白真正幸福的含义及感觉。试想一下,一个三天之内向两个女人求婚的男人看重的是什么?无非也是利益,这样的人靠得住吗?不言而喻。
爱情是什么?我不懂,却向往,也愿醉卧其中。婚姻是什么?不是爱情的坟墓,而是爱情的升华。读完这本书,我很佩服奥斯汀,不为她细腻生动的笔触,仅是整本书宣扬了对婚姻爱情的自我自由地大胆的追求,以及无处不在的女权主义以及讽刺反对儿戏婚姻,金钱婚姻的思想,也让我感慨万分。
如今,新时代的我们一定要追求真正的幸福的爱情婚姻,切莫为了一时贪欲掉进了金钱漩涡,毁了一生。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700字篇5
镜子说:“凭理智来领会是个杯具,凭感情来领会是个杯具。——题记
镜子有一泓清净的甘露,镜子真实的看透着每一个人。镜子不会说谎。他会聚集阳光的力量,愤怒地:“燃灼”着欺骗者的心灵,却不惜用尽所有的甘露。而当镜子“空”了的时候,就真得什么也没有了。如同是湖泊的干涸,镜子,慢慢地,消失在了,人们的,眼帘之中……
傲慢,偏见,这两个毋庸质疑的贬义词,让简。奥斯丁的作品成为精致的象征一时之间闻名遐迩,从而傲慢与偏见也成为了脍炙人口的伟大着作。
简。奥斯丁生于一七七五年,卒于一八一七年。其间英国小说正处于青黄不接的是时期。当小说大师先世之后,就接踵而起以范妮。伯尼为代表的感伤派小说和哥特式传奇小说。虽然风靡,但终究因苍白无力而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此后奥斯丁发表了《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劝导》等六部小说。以其理性的光芒照出了伤感、歌特小说的矫揉造作,从而现实主义小说的高潮开始启蒙。《傲慢与偏见》以男女青年的恋爱婚姻为题材。然而所不一样的是,它以男女主角的感情纠葛为主线,描述了四起姻缘,经过对照与描述,提出了道德行和行为规范的问题。
当我读完这部着作的时候,我为伊丽莎白和达西最终美满的结为伉俪而感到欣慰和满足。是的,是因为他们有傲慢,有偏见,才会有这一切的波折。伊丽莎白是个热情、活泼、却又不乏纯真的乡村少女形象。他不懂得勾心斗角,不懂得如何区分真实或是虚假,因而偏见在她心中产生。达西是一位上流社会的贵族,如此锋芒毕露的显赫地位,怎会使他不在心中拧成一份傲气?是的,他傲慢正因为如此,才让人们忽略了他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雅,一表人才的形象,任凭他财产再多,人们也只会认为他自高自大,目中无人,不好逢迎一样。伊丽莎白也只因为对达西的偏见,而使她清新了威克姆对达西人品的贬低之言。
可欣的是,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矛盾最终融解了。然而,设想,如果达西没有向伊丽莎白示爱意,或是在遭到拒绝和人格的侮辱后没有澄清,并放弃了对真爱的追求,那结果又会是怎样?会是一个杯具,也许简与宾利执着的感情也会毁于一旦,莉迪娅的轻狂举动会使贝尔特家庭蒙上羞耻的阴影,名声败坏。然而这一切都没有呈现。因为达西用他理性的眼光看到了伊利沙白的纯真,他原谅了她。因为爱她,所以他会不顾祖母凯瑟琳的阻止,毅然选择了她。
这样起伏跌荡的感情,仅有真挚感情的滋润,他们是因为有了“爱”才走到一齐,简与宾利,达西与伊丽莎白。他们的爱是纯粹的,而夏洛特与柯林斯的感情则完完全全建立在金钱上。这两种截然不一样的感情观从那时起延续到至今,渗进了人类提高的历史之中。
我是个主张有真爱的人,因为人的一生如果是为钱而活着,那么试问,活着的意义是什么,难道只是为了拥有无忧的生活保障?当一个人成为了最富有了人,而却得不到精神上的富有,此时,当你离去的时候,余有你空空一人,拂得两袖清风却不到生命的真谛。生命是无比可贵的,紧紧地栓紧它,不能松手。我不曾了解感情,当我明白它得来不易,它像是坐在海绵里的玻璃花瓶,也许一个侧身,就碎了,也许它永远被海绵围绕,安静的置放在那儿。谁都不明白我的会怎样,但至少,人的精神寄托是无尽与可贵的,感情是无法用金钱来估价的。我羡慕爸妈永远幸福与甜蜜的感情,尽管时间会冲淡一切,可在他们的平淡中,始终孕育着一股强大的美,向我冲击,向生命进发。
镜子不是透明的,但镜子会反射无限的能量。镜子不会说谎,当它枯竭的时候,它的心就真正空空如也。那,才是一个真正的杯具。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7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