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法律大于皇权,这体现在什么时候
有一段时间,国内市场出现了宫斗剧的泛滥。无论是穿越类型,还是后宫斗争类型,这些电视剧大多好评如潮,可以在各大电视台重播无数次。
剧中人物相互碰撞,产生了一个精彩的故事。其实仔细想想,一切的背后无非是权力观念。在古代,皇权就像皇冠上的宝石,任何人都无法抗拒。龙椅主人的命令就是法律,不服从的后果就是“抗命不敬”的斩首重罪。
那么,在漫长的封建历史中,有法律大于皇帝的事情吗?
第一,房子不是想拆就能拆的。
1866年,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当选为北德意志联邦总统。这位被称为“屠夫的炮弹王子”的国王,年轻时参军与拿破仑对战,中年时因镇压国内革命而成名。在俾斯麦的协助下,他大有统一德意志联邦的趋势。可以说当时没有什么区别。
有一天,普鲁士的最高领袖带领人民站在宫殿的顶楼聊天。不幸的是,远处的一座旧磨坊挡住了视线。本兴高采烈,却被一栋老房子给毁了。
他派他的下属去和磨坊主谈判买下那栋老房子并把它拆掉。这也是合理的谈判。没想到,楼主不同意。因为磨是祖祖辈辈传下来的,是梦,就算不磨,也会寄托着全家人的哀思。我以为帝皇的楼主开始开价了,就开出了更高的价格,可惜被拒绝了。
这个威廉一世生气了,德国是我的,更别提你那愚蠢的磨坊了?!皇帝一挥手,磨坊瞬间被夷为平地。
没想到,磨坊主人第二天就把皇帝告上了法庭。几名法官稍作讨论后,很快决定国王必须将磨坊恢复原貌,并赔偿地主的损失。知道这一点后,威廉一世无可奈何地说:“我脑子出了点问题。幸好有这么好的法官,真是国家之福!”因此,威廉一世执行了法院的判决。
巧合的是,北宋的故宫是中国历史上统一王朝中最小的。传说赵匡胤首先扩建了我们的大使馆。不幸的是,宋仁宗显然没有足够的空间。
仁宗皇帝想扩建宫殿,但周围都是民宅。于是他命令下属和周围的人商量,说扩建宫殿需要你搬,价格好商量。
用脑子想想。宫殿是龙灵最繁盛的地方。所有人都想沾光,所以那些邻居无论如何都不会动,不管开出多少价钱。宋仁宗不得不在原来的宫殿里卑躬屈膝,但创造了一个故事。
第二,案子想审就审不了。
17世纪初,英国由詹姆士一世统治,有一天,他突然想去皇家法庭亲自审理几起案件。碰巧那天首席大法官柯克爵士正在皇家法院主持审判。
国王说明来意后,大法官只能遗憾地说:“对不起,陛下!你无权审理此案!”詹姆斯一世听后大怒,厉声质问对方:“整个英国都是我的,我却无权只审理几个案子?”
柯克法官不为所动:“陛下,您是国家元首,管理着国家的内政和外交,但您真的不能亲自审理此案。这个作品是一门艺术,需要长期的学习和练习才能掌握。没有人能审理一个案件,直到他精通为止。”
听了法官的话后,詹姆斯一世只能心软了。在称赞柯克是国家栋梁的同时,他和随行人员一起回家了。
说来也巧,宋仁宗曾经和一位法官有过一段风流韵事。有一段时间,身边的内侍和私臣频频犯法,他觉得自己的面子有些问题,于是下令将犯法者归入皇室家奴,他决定自己动手惩罚。从理论上讲,宋仁宗用家庭法处理他的家奴也是说得过去的。毕竟前朝后宫和前朝是有区别的,清帝总是区别对待的。
御史台的御史大夫知望对此有不同的看法。他认为皇帝不是职业法官。如果在审判过程中掺杂了他的感情,那他就失去了公正性,那么以后的刑法官员也就失去了判断标准。而如果皇帝亲自审理此案,那么国家的司法体系将被摧毁,名存实亡。
知望坚持说,“请从现在起知道傅友思是在依法办事”。
宋仁宗不敢再逞强了,只好回答:“答应”。
三.结论
当然也有不同的例子。唐太宗李世民被认为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君主。但是,他可以因为心爱的马突然死亡而随意杀死养马人。明太祖朱元璋凭借明初四大公案,可以为自己的政治目的葬送数万条性命。
普鲁士的法官为什么敢对国王做出不利的裁决?柯克爵士为什么敢不让国王进入宫廷?为什么宋仁宗关心法律?这恐怕是对法律的理解。
古人常说:“天下之下,岂是君王之地?”在地球的海岸上,不就是王晨吗?“在中国古代,皇权被定位在法律和社会力量之上,任何机构和力量都无法制衡。法律的作用完全在于皇帝自己的认识。
所以,权力在封建社会太重要了。它贯穿于每一个角落,深入人心。正因为如此,权力的态度对很多人来说有着不可抗拒的魔力和诱惑!正因为如此,宫斗剧的火爆未必完全是因为制作精良的内容!
封建社会过去了,法律是大家的法律,权力也是大家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