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拔除术适应症和禁忌症
牙拔除术适应症和禁忌症
1、牙拔除术适应症:
(1)牙体病损:牙体缺损严重,用现有修复手段无法恢复和利用。
(2)根尖病:不能用根管治疗、根尖切除等方法治愈。
(3)牙周病:晚期,无法取得牙的稳固和固位。
(4)牙外伤:根中1/3折断一般为拔牙适应症。
(5)错位牙。
(6)额外牙。
(7)埋伏牙、阻生牙。
(8)滞留乳牙 影响恒牙萌出者。
(9)治疗需要:因正畸、修复、肿瘤累及而需要拔除的牙。
(10)病灶牙:引起颌骨骨髓炎、牙源性上颌窦炎等局部病变的。
(11)骨折累及的牙:视具体情况应尽量保留。
2、拔牙禁忌症:
心脏病(心梗<6m,不稳定或近期出现心绞痛、充血性心脏病,未控制高血压,心功能3-4级,心肌炎<3m,三度房室完全性传导阻滞,风心活动期);高血压180/100mmHg(肾上腺素不超过0.04mg);贫血;白血病;出血性疾病;糖尿病(空腹血糖8.88mmol/L,早餐后1-2H);甲亢(静息脉搏100次/min,基础代谢率+20%以下,不加肾上腺素);肝炎急性期;妊娠前后3月(不加肾上腺素);月经期;恶性肿瘤(放射治疗3-5年内不拔牙);阿司匹林停药3-5d.
扩展阅读
覆盖义齿修复适应症和禁忌症
覆盖义齿是指义齿的基托覆盖并支持在已经治疗的牙根与牙冠上的一种全口义齿或可摘局部义齿。义齿的基托下有基牙存在,因此减少了牙槽骨的吸收,并能增强义齿的固位、稳定和支持。
【适应证】
1.口腔组织缺陷患者如跨裂、部分缺牙、小牙畸形、牙釉质发育不全等。
2.因严重磨耗、龋病等原因使牙冠大部分缺损或变短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3.残报经根管充填报尖周光炎症者。
4.少数牙残存的牙列缺损。
【禁忌证】
1.基牙患有牙体、牙髓或牙周等疾病未治愈者。
2.不能维持口腔卫生的患者。
3.其余同牙列缺损或缺失的禁忌证。
牙拔除术的禁忌症有哪些?
牙拔除术的禁忌症有哪些?
前段时间,曾整理一篇有关拔牙的文章,文章中提到了拔牙的禁忌症,但不是很详细,此文就拔牙术的禁忌症做了更详细的说明,以供大家参考下。
在确定拔牙适应症时,应注意某些相对禁忌证的掌握,要注意病人的全身和局部状况,权衡利弊,采取有效措施和术前治疗,使手术得以安全进行。有关牙拔除术的禁忌症,我们大家可参考以下内容:
1.心脏病
各种原因的心脏疾病,并已出现心力衰竭、端坐呼吸、发绀、下肢水肿、颈静脉怒张或肝、肾功能受损的严重心脏病病人。心脏代偿功能较好的一般心脏病病人,可考虑拔除普通牙,但不能应用含肾上腺素类的麻醉药物,并在术前采取预防心脏病发作的措施,尽可能在心电监护下拔牙和取得内科医师的配合。
2.血液病
包括血友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再生障碍性贫血及白血病等。这类病人都可能发生拔牙后出血不止,因此,术前应进行治疗,在得到控制后方可拔牙。术中止血要彻底、可靠,并缝合伤口,术后加强抗感染和对全身疾病的治疗。
3.高血压病
在高血压病发作期,尤其是出现脑、心、肾等器质性损害时,应禁忌拔牙。对一般性高血压病人,血压控制在150/90mmHg以下时可以拔牙。但术前要用镇静药物,术中禁用含肾上腺素的局部麻醉药物,要在无痛状态下拔牙,彻底止血并缝合拔牙创口。
4.肝脏疾病
肝脏疾病可导致凝血酶原和纤维蛋白缺乏,或妨碍维生素K对凝血因子的合成,造成术后出血过多。因此,在急性肝炎、迁延性肝炎的活动期及肝功能损害严重者,应暂缓拔牙。若必须拔牙时,术前应给予足量的维生素K、维生素C,术中缝合创口并加压,术后应用止血药物等。
5.糖尿病
糖尿病病人急需拔牙时,必须在胰岛素控制下,空腹血糖在正常范围时,方可拔牙。术后必须应用抗生素控制感染。
6.肾脏疾病
肾功能衰竭期或严重肾病病人不宜拔牙。轻症病人在拔牙前应给予足量的青霉素类抗生素,预防菌血症的发生。
7.甲状腺功能亢进
甲状腺功能亢进的病人,术前必须进行检查和治疗,待脉搏控制在100/min以下时,拔牙较为稳妥。术中应禁用含肾上腺素类麻醉药物,术前、术后要给予抗生素控制感染。
8.月经与妊娠
妇女在月经期一般可以拔牙。对比较复杂的拔牙宜缓拔,以避免发生代偿性出血。妊娠期一般情况下可以拔牙,但在妊娠期前3个月和后3个月拔牙可能会导致流产,因此在一般情况下,拔牙时间控制在妊娠期4~6个月间。为了手术安全,术后可给予黄体酮10mg肌注,隔日1次。
9.恶性肿瘤
肿瘤内的病牙,一般不单纯拔除,而是在肿瘤切除术中一并切除。
10.急性炎症
对急性炎症期是否拔牙的问题,争议较大。总之,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权衡利弊,同时术前应给予足够的抗生素。术中操作要熟练、轻巧,减少创伤,防止感染扩散。非特殊情况,在急性炎症期间仍以不拔牙为宜。
牙拔除术有哪些适应症?
牙拔除术有哪些适应症?
口腔科医师的责任首先是保存牙齿,最大限度地保持其功能和美观,所以牙拔除术的适应证是相对的。
1.牙体病损
牙体组织龋坏或破坏严重、用现有的修复手段已无法恢复和利用者可拔除。如牙冠破坏严重而牙根经治疗后可用桩核、根帽等方式利用者应尽力保留。一些牙隐裂经一定治疗后可考虑保留。
2.根尖周病
根尖周病变不能用根管治疗、根尖切除等方法治愈者可拔除。应当注意的是根尖周病变的恢复需要一定的时间,应慎重判断。
3.牙周病晚期
牙周病,牙周骨组织支持大部丧失,采用常规和手术治疗已无法取得牙的稳固和功能。
4.牙外伤
冠折通常经过治疗处理是可以保留的。冠根折应依据断面位于龈下的位置、松动度、牙周组织状况、固定条件等综合考虑是否保留;也可经冠延长等手术改良条件后留存患牙。根中1/3折断一般为拔牙适应证。根尖1/3折断可经治疗后观察。脱位或半脱位的牙,如牙体组织基本完整,均应复位保留。
5.错位牙
影响功能、美观、造成邻近组织病变或邻牙龋坏,不能用正畸等方法恢复正常位置者均可考虑拔除。
6.额外牙
额外牙常会引起正常牙的萌出障碍或错位,造成错耠畸形,常为拔牙适应证。
7.埋伏牙、阻生牙
引起邻牙牙根吸收、冠周炎、牙列不齐、邻牙龋坏均应拔除。青少年病人发现阻生的恒牙,有条件的可采用正畸治疗。部分阻生牙也可采用牙移植的方法加以利用。
8.滞留乳牙
影响恒牙萌出者应当拔除。如成人牙列滞留的乳牙,但对应恒牙先天缺失或无法就位,可暂保留。
9.治疗需要
因正畸治疗需要进行减数的牙;因义齿修复需要拔除的牙;囊肿或良性肿瘤累及的牙,可能影响治疗效果者均为拔牙适应证。恶性肿瘤放疗前,为减少某些并发症的发生,拔牙适应证可适当放宽。
10.病灶牙
引起颌骨骨髓炎、牙源性上颌窦炎等局部病变的病灶牙为拔除适应证。内科疾病的病灶感染学说认为在极少数情况下,口腔内患牙的局部病变可能会成为远隔组织、器官疾病的致病因素,可能引发亚急性心内膜炎、某些肾炎、虹膜睫状体炎、视神经炎、视网膜炎等。在相关科医师的要求下可慎重考虑拔除。
11.骨折累及的牙
因颌骨骨折或牙槽突骨折所累及的牙,应根据牙本身的情况决定,尽可能保留。
拔除智齿适应症
拔除智齿适应症
1.龋齿(蛀牙):如果智齿蛀牙,除了很简单的咬合面不深的蛀牙可以补之外,那些邻接面蛀牙,需要很好的技术,以及蛀得很深,甚至需要根管治疗的,我们一律建议拔除,杜绝后患。
2.造成邻牙病变:通常患者不自知,而由牙医以X光诊断得知。通常智齿萌发的空间不足,而会倒在第二大臼齿上,因而造成第二大臼齿清洁不易,甚至是牙齿部分吸收的现象,造成患者不舒适或牙疼。
3.空间不足引起冠周炎症:智齿在人类的演化史上,是属于消逝状态。因此牙弓也越来越小,空间不足的情况是很常见的。萌出时患者会有肿胀、疼痛感。为了避免此种情况再次发生,建议在炎症消退后尽快到医院拔除。
4.局部不易清洁:由于空间不足的关系,智齿通常位置不正,因此常造成清洁牙齿的困难,以致发生蛀牙现象。
5.无对咬牙:不是每个人四个智齿都会长齐的。所以,智齿的对面,如果没有相抗衡的智齿来对咬的话,有时会发生智齿过度萌发伸长现象,进而影响咬合,此时应拔出智齿。
6.智齿阻生:通常这是最麻烦的一种。这一种类型的牙齿,通常埋在齿槽骨的里面,如果经常发生炎症,或是诊断会有病灶发生的时候,就必须拔除了。
7.引起其它病变:如果智齿引起牙源性囊肿或肿瘤发生,就需要拔除。
8.正畸需要:为了正畸需要,保证正畸治疗的效果,通常要拔出智齿。
9.因阻生疑为不明原因的神经痛病因者,或可疑为病灶牙时,亦应拔除。
窝沟封闭的适应症和非适应症
窝沟封闭的适应症和非适应症:
一、适应症:
1、恒磨牙完全萌出,牙面有深的窝沟,特别是可以卡住和插住探针的(包括可疑龋);
2、患儿有多个龋齿,特别是对侧同名牙患龋或有患龋倾向。
3、患儿口腔卫生不良或经实验室诊断为易感者。
4、残疾儿童。
5、乳磨牙完全萌且患儿合作者。第一恒磨牙6-7岁、第二恒磨牙11-13岁、乳磨牙3-4岁为最佳封闭时间。
二:非适应症:
1、牙颌面无深的沟裂点隙,自洁作用好。
2、牙齿盟出四年未患龋。
3、儿童不合作或呕吐反射强烈,不能配合正常操作。
4、患较多邻面龋损或颌面窝沟已作充填的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