唇裂修复治疗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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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齿修复,烤瓷牙的修复,怎样修复萎缩的牙龈

唇裂修复的目的,主要要恢复正常的吮吸功能和上唇的正常形态。由于手术多在婴幼儿期进行,因此,首先必须考虑到婴幼儿解剖生理方面的特点,注意手术的安全性,其次,施行手术时要精心细致地运用整复手术的特定技巧,力求整复后的上唇能完美,与正常的上唇近似。

正常上唇的解剖特点是;上唇下1/3部微向前翘;鼻尖及鼻小柱居中,两侧鼻翼,鼻孔对称,大小相等,红唇缘明显,而且有明显的唇弓,红唇的中央稍厚,呈球状向前下突出。一次成功的修复术,必须能尽量达到上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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龋齿治疗的原则


龋病的治疗要以终止病变的发展,保护健康的牙髓,恢复牙齿的外形和功能,维护牙列的完整性为原则。

对无或少量组织缺损的静止龋可不治疗。对无明显缺损的浅龋,用药物疗法、再矿化法治疗,在窝沟处者用窝沟封闭疗法。对已有牙体缺损的静止龋、浅龋、中龋和慢性龋,进行填充治疗。对急性龋和猖獗性龋在窝洞制备后,作暂时充填或封药,应先作再矿化法治疗,然后再进行永久性充填治疗。猖獗性龋应进行全口患牙治疗设计和全身疾病的治疗。对龋病易感者和猖獗龋患者在治疗的同时,给予防龋措施,如清除菌斑、控制糖食、窝沟封闭、再矿化治疗等,术后进行定期追踪观察。对浅而宽的牙合面缺损可用嵌体或高嵌体修复外形和功能,大面积缺损的龋损,可用嵌体修复或充填治疗后全冠修复。对继发龋的治疗,原则上应去除原充填体或修复体,再按浅、中、深龋治疗原则处理,如果不影响抗力形和固位型,也可只在龋洞的局部进行充填治疗,不必除去全部充填体或修复体。对牙髓病和根尖周病患牙的继发龋或再发龋,应在完善牙髓治疗后,重新充填或修复。

唇裂的病因


根据大量的实验研究及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表明,唇裂和唇腭裂的发生为多种因素的影响而非单一的因素所致。概括说来,可分为遗传因素及环境因素两个方面,并与营养、遗传、感染、内分泌等因素有关。

1.遗传因素

医生在详细询问唇裂和腭裂病员家庭史时,有时可发现在其直系亲属或旁系亲属中,也有唇裂或唇腭裂发生。流行病学调查表明:在直糸亲属中有唇裂畸形者,其后代的唇裂发生率比亲属中无辰裂畸形者要高。遗传学研究还认为唇裂属于多基因遗传性疾病。因此,被认为先天性畸形与遗传有着一定关系。遗传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但遗传是和机体所处环境因素是分不开的,遗传特征在外界环境及机体内部条件的影响下,也是可以改变的。

2.环境因素

母体的整个生理状态构成了胚胎发育的环境条件。因此,在妊娠前三个月内,当母体的生理状态受到侵袭或干扰时,就可能影响胚胎颌面部的生长发育。

(1)营养缺乏妇女怀孕期间的呕吐和偏食可影响营养摄入,造成维生素的缺乏。在实验动物研究中发现小鼠缺乏维生素A、B2及叶酸等食物成分时,可以产生唇裂等畸形,而人类是否也会因缺乏此类物质而导致先天性畸形的发生还不十分明确。所以在妊娠早期的营养缺乏可能是发病诱因之一。

感染和损伤临床发现,母体在怀孕初期(2个月内)如遇到某种损伤如遭受某种损伤,特别是能够引起子宫及其邻近部位的损伤,如不正当的不全人工流产或不科学的药物坠胎等,都能影响胚胎的发育而招致畸形。母体患病毒感染性疾病如风疹等,也能影响胚胎的发育而成为唇裂发生的可能诱因。

(3)内分泌的影响从小白鼠的动物实验表明:母鼠怀孕后第9、10、11天各注射肾上腺皮质激素,其所生产的幼鼠中患有腭裂,对照组的小鼠中则没有这种现象。

因此认为,在怀孕的早期(8周以内),如孕妇因生理性、精神性及损伤性等原因,可使体内的肾上腺皮质激素分泌增加,从而导致发生畸形。妊娠早期的妇女因患病使用激素治疗后出生的婴儿即有某种先天畸形的发生。此外,在唇裂患儿家族史的调查中,也发现有的母亲在怀孕早期曾有过各种明显的精神创伤因素,推论可能由此而出现应激反应,导致体内肾上腺皮质激素分泌增加,而诱发先天性畸形。

(4)药物因素多数药物进入母体后都能通过胎盘进入胚胎。有些药物可能影响胚胎的发育而造成畸形,目前已知的抗肿瘤药物(如环磷酰胺、氨甲喋呤等)、抗惊厥药物(苯妥英钠)、抗组织胺药物及治疗妊娠性呕吐的敏克静和某些安眠药物(如沙立度胺)均可导致胎儿畸形。

(5)物理损伤如在胎儿发育时期,孕妇频繁接触放射线或微波等均可能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而成为唇裂发生的可能诱因。

(6)烟酒因素妊娠早期大量吸烟及酗酒,其子女唇裂的发生率比无烟酒嗜好的妇女要高,因而也是导致胎儿发生唇裂的可能因素之一。

除上述可能引起影响胚胎发育的因素外,婴儿在出生后直至发育完成期,也可因各种因素(获得性)的作用而致发育畸形。最常见的是儿童期患颞下颌关节强直后引起的一侧下颌骨发育畸形或损伤后造成的髁状突发育障碍。

有的畸形,例如下颌骨前突、偏侧颜面肥大以及萎缩等其真正病因究系先天性或后天获得性,目前还更不够清楚。

综上所述,唇部畸形的致病因素是多种多样的,它可能是许多因素在同一时期或不同时期内发生作用的结果。

由于病因不完全清楚,目前在预防方面采取一定的综合性措施可能是有益的:

对已婚的有生育能力的妇女,应实行计划生育,以保证妇女的健康。在患有慢性病,如:糖尿病、贫血;结核病、甲状腺功能减退以及妇科疾病等时,要及时进行治疗。

妇女怀孕期间应注意食物的营养,避免发生维生素以及矿物质钙、磷、铁等的缺乏。

妊娠期的妇女,特别是妊娠早期要避免一切不良的精神刺激,包括过度的情绪紧张和激动。

孕妇应该避免过多的接触放射线能。

治疗龋齿应遵循的原则


龋病的治疗要以终止病变的发展,保护健康的牙髓,恢复牙齿的外形和功能,维护牙列的完整性为原则。

对无或少量组织缺损的静止龋可不治疗。对无明显缺损的浅龋,用药物疗法、再矿化法治疗,在窝沟处者用窝沟封闭疗法。对已有牙体缺损的静止龋、浅龋、中龋和 慢性龋,进行填充治疗。对急性龋和猖獗性龋在窝洞制备后,作暂时充填或封药,应先作再矿化法治疗,然后再进行永久性充填治疗。猖獗性龋应进行全口患牙治疗 设计和全身疾病的治疗。对龋病易感者和猖獗龋患者在治疗的同时,给予防龋措施,如清除菌斑、控制糖食、窝沟封闭、再矿化治疗等,术后进行定期追踪观察。对 浅而宽的牙合面缺损可用嵌体或高嵌体修复外形和功能,大面积缺损的龋损,可用嵌体修复或充填治疗后全冠修复。对继发龋的治疗,原则上应去除原充填体或修复 体,再按浅、中、深龋治疗原则处理,如果不影响抗力形和固位型,也可只在龋洞的局部进行充填治疗,不必除去全部充填体或修复体。对牙髓病和根尖周病患牙的 继发龋或再发龋,应在完善牙髓治疗后,重新充填或修复。

牙脱位治疗原则


牙脱位是指,外伤使牙脱位,完全或不完全离开牙槽窝称牙脱位.外力碰撞或拔牙等器械使用不当可发生.临床上依外力的大小和方向,牙脱位可分为脱位 嵌入或脱出3类。

保留患牙是治疗牙脱位的原则.对牙脱位应及时复位及固定,防止牙根吸收和丧失牙周组织.有牙槽骨骨折时,固定时间应为四周,并于术后3,6和12个月进行复查,牙髓坏死应及时行根管治疗术.完全脱位牙应立即行牙再植术,再植时间越早,预后越好.牙脱位半小时内再植,90%患牙牙根可免吸收;牙脱位2小时以上的再植患牙,95%发生牙吸收.牙脱位后,应立即复位,或将脱位牙保存在唾液,生理盐水,牛奶或自来水中,并尽快送到医院,行牙再植术。

牙齿受外力作用而偏离,以致脱离牙槽窝者,称为牙脱位。

(一)牙脱位临床表现

根据外力方向,可有牙齿脱出、嵌入或移位等情况。

部分脱位常有疼痛、松动和移位表现,同时因患牙伸长而出现咬合障碍。X线片示牙根尖与牙槽窝的间隙明显增宽。

嵌入者,临床牙冠变短。

完全脱位者见牙齿完全离体或仅有少许软组织相连,牙槽窝内空虚。牙齿脱位不论部分还是完全性者,均常伴有牙龈撕裂和牙槽突骨折。

(二)牙脱位位后的并发症:牙髓坏死 、髓腔钙化、牙内外吸收(最早在受伤2个月后发生)、边缘性牙槽突吸收,嵌入性和 向性脱位牙特别易丧失边缘牙槽突。

(三)牙脱位治疗

1.部分牙脱位
局麻下复位,固定4周。

术后3、6和12个月进行复查;若发现牙髓已坏死,应及时作根管治疗术。

2.嵌入性的脱位牙

复位后2周进行根管治疗。

年轻恒牙,不可强行拉出复位,以免造成更大的创伤,诱发牙根和边缘牙槽突的吸收。对症处理,继续观察,半年内患牙能萌出到原来的位置。

3.完全牙脱位

半小时内进行再植, 90%患牙的牙根可免于吸收。

如牙齿已落地污染,用生理盐水或自来水冲洗牙齿后复位,或者将患牙置于患者的舌下或口腔前庭处,也可放在盛有牛奶、生理盐水或自来水的杯子内,尽快到医院就诊。

如果脱位时间在2小时以后再就诊者,牙周膜重建很困难,体外完成根管治疗,清洁根面,再植固定。

年轻恒牙完全脱位,复位及时者,牙髓常能继续生存,疗效良好。就诊不及时者,可在体外完成根管治疗术后再植,但预后欠佳。

牙体缺损治疗原则


牙体缺损是指各种牙体硬组织不同程度的质地和生理解剖外形的损坏或异常,常表现为正常牙体形态、咬合及邻接关系的破坏。多由龋齿、牙外伤、磨损、楔状缺损、酸蚀症、发育畸形等病因引起。若不及时治疗,造成的影响有:牙体和牙髓症状,牙周症状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咬合症状及其他不良影响。

1.正确地恢复形态与功能;

2.患牙预备时尽可能保存、保护牙体组织;

3.修复体应保证组织健康;

4.修复体应合乎抗力形与固位形的要求。